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2月14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告,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財政部擬將其持有的中國信達、中國東方、中國長城資產股權,通過無償劃轉方式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劃轉完成后,財政部將不再持有三大AMC(資產管理公司)公司股權,中央匯金對中國信達、中國東方、中國長城資產的持股比例將分別達到58%、71.55%、75.53%。三家公司均在公告中強調,本次劃轉完成后,其仍為國有控股金融機構。
同日,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證金融公司”)也公告,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公司股東擬將所持公司66.7%股權劃轉至中央匯金。公開資料顯示,中證金融公司是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批準設立的全國性證券類金融機構,其股東單位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鄭州商品交易所。
如幾家公司在公告中所言,此番股權劃轉是響應機構改革的有關部署。這也將進一步理順AMC等國有金融資本的業務經營和監管關系。
2023年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要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在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中進一步指出,為厘清金融監管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和國有金融機構之間的權責關系,推進管辦分離、政企分開,把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類機構剝離,相關國有金融資產劃入國有金融資本受托管理機構,由其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促進國有金融機構持續健康發展。
上世紀90年代末,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國有銀行改革和國有企業脫困,四大AMC相繼成立。成立初期,四家AMC均為國有獨資金融機構,由財政部獨家出資,注冊資本均為人民幣100億元,并且約定了十年存續期。十年存續期滿后,四家AMC又相繼由國有獨資改制為股份制企業。
四家AMC中,中信金融資產(原中國華融,2024年1月更名)率先于2022年11月完成股權變更——中信集團受讓財政部持有的內資股,權益變動后,財政部持有股比減至24.76%;中信集團持有股比為26.46%,成為中信金融資產第一大股東。
中央匯金為中投公司子公司,根據國務院授權,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代表國家依法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匯金已控股參股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