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香雪制藥(300147.SZ)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香雪制藥及王永輝、盧鋒、陳炳華、黃濱、徐力、郝世明等人擬被罰合計2075萬元,其中王永輝違法情節嚴重,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日,香雪制藥還發布了另外一份公告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4條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香雪制藥”變更為“ST香雪”。
公告顯示,2019年12月,香雪制藥位于廣州生物島上5棟別墅被相關政府部門拆除,香雪制藥未按規定確認拆除別墅產生的在建工程損失,導致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5383.25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45.98%,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此外,2016年至2020年,香雪制藥以購買信托理財、中藥材合作經營等名義支出款項,并最終劃轉至控股股東廣州市昆侖投資有限公司等關聯方,用于關聯方償還借款、收購股權等。2018年至2020年,香雪制藥代關聯方廣州香嵐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支付香嵐官洲酒店工程款。
上述事項均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16年至2020年,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實際發生額分別為5.8500億元、8.45億元、14.08億元、6.57億元、13.57億元,香雪制藥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也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僅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金額12.62億元。上述各年度未披露的資金占用發生額分別占香雪制藥當期披露凈資產的15.88%、21.75%、35.10%、15.98%、2.22%。
通過上述關聯交易,同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分別為2.8億元、6.86億元、15.56億元、7.04億元、9.59億元,香雪制藥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僅在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占用余額6.26億元,該披露余額與實際余額的差額為3.32億元。上述各年度未披露資金占用余額分別占香雪制藥當期披露凈資產的7.60%、17.66%、38.79%、17.12%、7.8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規定,上述事項屬于應當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并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香雪制藥未按規定披露上述事項,2016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遺漏。
廣東證監局認為,香雪制藥的上述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同時,時任董事長王永輝,時任財務總監盧鋒,時任財務總監陳炳華,時任董事會秘書黃濱,時任董事會秘書徐力,時任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郝世明為該事件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基于此,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香雪制藥處以600萬元罰款;對王永輝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盧鋒處以200萬元罰款;對黃濱、徐力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對郝世明處以50萬元罰款;對陳炳華處以15萬元罰款。因王永輝違法情節嚴重,其擬被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公開信息顯示,香雪制藥的主營業務為現代中藥及中藥飲片的研發、生產與銷售,輔之醫療器械、少量西藥產品及醫藥流通等業務。
1月15日,香雪制藥發布2024年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4年度歸屬凈利潤將為-6億元至-8.62億元,上年同期為-3.89億元,同比增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