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ST普利重大財務造假案依法從嚴行政處罰,啟動股票終止上市程序。
3月21日,*ST普利(300630)被啟動股票終止上市程序。
證監會消息,3月21日,證監會對創業板上市公司海南普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普利)依法從嚴作出行政處罰。*ST普利2021、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虛假記載,連續兩年虛增利潤總額合計5億元以上且占比超過50%,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今日,深交所將對*ST普利依規啟動股票終止上市程序。
對于存在嚴重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行政處罰、強制退市并非終點,證監會還將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實施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對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也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對于因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承受損失的適格投資者,中證投服中心將積極發揮專業作用,綜合運用支持訴訟、示范判決、專業調解、代表人訴訟等方式依法幫助投資者維權,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證監會也將對相關中介機構的執業行為進行調查。
回溯原委,*ST普利2025年1月4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項,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2021年、2022年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10.31億元,且占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31.08%;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6.95億元,且占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76.72%。
根據前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項,*ST普利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規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據了解,自2025年1月7日起,*ST普利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根據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規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或者掛牌。
資料顯示,*ST普利2017年在創業板上市,是一家專業從事藥物研發、注冊、生產和銷售的企業。截止3月21日,*ST普利收報2.49元/股,總市值14億元。